补偿方针相关事项
根据《资金移动业者内阁府令》第29条之2第1项第5号(※1)及第31条第4号(※2),就资金移动服务中因不正当交易导致损失的补偿方针及其他应对措施,以及该方针的信息提供相关措施(指引Ⅱ-2-6-1)
1补偿方针相关以下各事项的措施
甲根据资金移动服务的内容,就可能产生损失的各具体场景,说明对受害者补偿的有无、内容,及补偿附有条件时的相应内容
(1)账户盗用及冒充身份相关事象
- 钓鱼诈骗导致的认证信息窃取:通过伪装成官方的诈骗邮件或社交媒体信息,将用户诱导至仿冒网站,实时窃取其ID、密码及双重认证码(OTP),并被攻击者用于登录账户的事象。
- 撞库攻击(凭证填充):使用从其他服务泄露的ID及密码列表,对本公司服务进行自动批量登录尝试,从而非法盗用账户的事象。
- 用于支付的智能手机等电子设备被盗或遗失:用户设备处于屏幕解锁状态,或生物认证功能被非法解除的状态下遭盗窃或遗失,拾得者在应用程序可继续使用的状态下将余额转账至其他账户的事象。
(2)利用充值流程实施的滥用行为
- 利用绑定银行账户实施的非法充值及使用:攻击者使用非法获取的他人银行账户信息(账号、密码),将支付应用与该银行账户关联,从银行向应用余额非法充值或提取资金的事象。
- 非法登记信用卡信息实施的充值及使用:将暗网等渠道流通的他人信用卡信息登记至应用程序,在额度内充值余额,并通过转账至其他账户实现套现的事象。
(3)特殊诈骗及社会工程学手段相关事象
- 由虚假投资或杀猪盘(romance scam)诱导产生的转账:通过社交媒体或交友软件营造令用户产生恋爱情感或亲近感的误导情境,或利用冒充名人的投资广告,致使用户从本人账户向指定的诈骗账户反复进行高额转账的事象。
- 利用钓鱼网站实施的转账:钓鱼网站以"加强安全验证""确认收款信息"等名义,使用户在误认的状态下按照页面指示操作应用程序,从而向攻击者账户发出转账指令的事象。
(4)近亲属实施的不正当行为及纠纷事象
- 用户的近亲属(含亲属、朋友、交往对象)操作用户账户,导致产生高额扣费等账户使用行为的事象。
- 法人用户中被授予转账权限的员工,基于其职务故意绕过公司内部审批流程等不正当处理,将资金转移至私人账户或用于洗钱的账户的事象。
(5)用户存在重大过失的情形
补偿金额减免及免责相关事项
上述(1)〜(3)所列事象中若存在重大过失,以及(4)所列事象中因用户不注意而构成重大过失的情形(该(4)项不属于补偿对象)——例如向近亲属透露密码等账户操作所需信息、将密码等信息以纸质形式粘贴于电子设备上、或将设备保管于可被立即操作账户的状态下——上述情形将导致补偿金额减少,并构成免责事由。
(6)不属于(5)情形时的补偿
原则上全额补偿
上述(1)〜(3)所列事象中,若可推定用户不存在重大过失,且用户电子设备因网络安全事件遭第三方黑客攻击等,导致发生非法使用或资金损失,同时用户已配合完成必要程序(包括向警方报案并取得受理编号等),本公司原则上将全额补偿受害金额。
- 但就上述(1)〜(3)所列事象而言,若责任划分归属于各品牌方(发卡机构)责任范围内的,则优先适用该品牌方(发卡机构)自身服务条款所定的补偿范围或裁定。
- 本公司服务相关的利用条款、各品牌方(发卡机构)服务条款所定的补偿范围及裁定事项,以及本补偿方针,均刊载于本公司官方网站。
乙补偿程序相关内容
(1)申报期限及方式
- 用户就本服务账户相关、且属于上述(1)〜(3)补偿范围所定义的入金、使用、转账(以下简称"不正当使用")遭受损失,或存在遭受损失之虞时,应自不正当使用发生之日起30日内完成以下程序。
- 通过本公司指定的"咨询表单"或"专用热线(电话号码:03-6279-4570)",及时向本公司报告受害事实。
- 前往最近的警察署提交不正当使用受害报案,并将警察署出具的"受害报案受理编号(或与之相当的证明文件)"不迟延地报告本公司。
(2)必要材料的提交
- 用户在完成前项(1)所述申报后,应根据本公司要求,在指定期限内提交身份核实材料、能够证明不正当使用情况的材料(如通信日志、应用程序操作截图等),以及本公司判断调查所需的其他文件或信息。
(3)调查及补偿的实施
- 本公司在收到用户的申报及材料提交后,将与相关各方(品牌方、发卡机构、合作金融机构、警方等)协作开展事实调查。若调查结果确认用户符合本方针所定免责事由(即不存在重大过失),本公司将按照自行确定的方式,就不正当使用所致的直接损失金额(或本公司设定的补偿上限金额)予以补偿。
(4)配合义务
- 用户应全面配合本公司或警方等公权力机关为查明不正当使用原因、锁定行为人及追回损失而开展的调查与相关程序。若用户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本公司可不予补偿,或要求返还已支付的补偿款项。
丙提供联动服务时,资金移动业者与合作方之间补偿分担的相关事项(含对受害者实施补偿的主体)
(注)就本项丙所定事项而言,根据《内阁府令》第29条之2第1项第5号及第31条第4号,虽无需就与合作方之间合同内容的全部向用户提供信息,但至少应就受害者补偿的实施主体向用户提供信息,须予留意。
- 就通过服务联动产生的不正当使用行为,本公司与Alipay或WeChat Pay将共同开展原因调查,并按以下方式对受害用户实施补偿。
- 若事故起因于Alipay或WeChat Pay服务方(如该服务认证信息泄露等),则按照该服务自身的利用条款进行补偿。
- 若责任划分明确,且判定事故起因于本公司系统的,由本公司作为补偿实施方,对用户损失予以补偿。
- 若原因或责任划分范围无法明确界定,且涉及双方服务的,本公司将与Alipay或WeChat Pay共同应对,及时对用户予以补偿,具体分担比例由双方协商确定。
丁补偿相关咨询窗口及其联系方式
为便于用户随时查阅补偿相关内容,本公司将本方针所定内容刊载于官方网站,并通过下述窗口受理相关咨询。
补偿相关咨询
请通过下方表单联系我们,提交后负责窗口将尽快与您联系。
专用热线:03-6279-4570
戊不正当交易的公开标准
(1)公开的判断标准
综合考量不正当使用的行为形态及影响程度,符合下列任一情形时,本公司将及时予以公开。
- 不正当使用造成的损害有扩大至多名用户(次生损害)之虞,需要提醒注意的情形。
- 为避免同类事件再次发生,判断向社会公开不正当使用相关手法信息具有积极意义的情形。
- 就受害总额或受害件数而言,被判定为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的情形。
(2)公开的主要内容
公开时将在兼顾受害者及相关方隐私、以及对侦查工作影响的前提下,披露以下信息。
- 事件概要及不正当交易的发生时间
- 受害件数及受害总额(含估算值)
- 已确认的不正当交易手法
- 面向受害用户的补偿程序及咨询窗口
- 原因调查结果及后续防止再发生的措施
(3)公开的方式及时间
- 在完成不正当交易的核查及事实确认后,出于防止次生损害及提醒注意的目的,及时予以公开。
- 公开信息将刊载于本公司官方网站,并在必要时向监管部门及相关机构报告、协作后,通过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向媒体公开。
2面向资金移动业用户等的信息提供措施
①用户
- 在与用户签订合同时,就前项1.甲〜戊所涉事项,获取用户对合同书及利用条款的同意,并将相关事项刊载于本公司官方网站。
②用户以外的人员(适用内阁府令第31条第4号的情形)
(不正当交易发生时可能产生损失的资金移动业用户以外人员,是否也处于容易知悉本方针的状态?)
由于本公司服务连接加盟店铺与国税厅及海关(含免税退税系统),通过Alipay或WeChat Pay的支付系统在旅客出境后向其退还消费税,因此也可能出现用户以外的人员产生损失的情形。为此,本公司将在利用条款(规定于第〇〇条)及官方网站(相关位置:〇〇)中,说明本方针的适用对象也包含用户以外的人员。
参考(法律依据)
※1 因无权限之人违背用户意愿就汇兑业务相关事务作出指示,而导致用户产生损失时,本公司关于该损失的补偿方针及其他应对措施(《资金移动业者内阁府令》第29条之2第1项第5号)。
※2 在依据汇兑业务相关事务的内容及方式认定有必要时,就该业务导致资金移动业用户以外的人员产生损失时,本公司为使该等人员知悉损失补偿方针及其他应对措施而采取的适当措施(同令第31条第4号)。
※2 在依据汇兑业务相关事务的内容及方式认定有必要时,就该业务导致资金移动业用户以外的人员产生损失时,本公司为使该等人员知悉损失补偿方针及其他应对措施而采取的适当措施(同令第31条第4号)。
如您对本方针有任何疑问,或希望就具体情况进行咨询,欢迎通过咨询表单与我们联系。